遵义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印发


(资料图片)

近日,记者从遵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切实做好首届市长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根据《遵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遵府办发〔2021〕27号),特制定《遵义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5年以上(含5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近5年内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环境事件等事故,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技术质量指标,以及创新能力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成熟度高并具有推广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申报参评。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并由遵义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业、本地区市长质量奖企业(组织)的培育、发动、推荐和受理工作。

据悉,首届遵义市市长质量奖设市长质量奖2家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3家(申报企业<组织>达不到评价标准表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审核推荐、审查受理、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议、审议公示等环节后,将对获奖企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奖杯,并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亚丽 桂榕

编辑 江婷婷

二审 张恒新

三审 张齐

关键词: 具有良好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