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印发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整治商标代理行业乱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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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摸排违法线索,各地加强与辖区内品牌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收集摸排违法线索。对于辖区外的重大违法线索,可报上级对口部门协调处理。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按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对于多次违法开展代理业务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形成震慑。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商标代理职责和义务,质量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恶意申请筛查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对于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恶意排挤竞争对手、低于成本价格提供服务、通过网络展示具有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等行为。坚持检查与规范相结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提出意见等方式督促其及时整改,涉嫌违法线索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

强化信息归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将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对于商标代理机构提交恶意注册申请商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商标代理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做好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信息归集,将有关查处情况通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信息的整理分析,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加强执法监管衔接,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违法线索移送和定期会商。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管工作。对于转交的案件线索,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加强区域间联络会商、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在办案中发现相关商标代理机构涉及外地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可根据需要请求开展协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并及时协查回复。

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并将相关工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创新创业和推动经济回稳向上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亚丽 桂榕

编辑 江婷婷

二审 张恒新

三审 孙晓蓉

关键词: 商标代理 知识产权